zenyfrank
我在一些数理统计书上看到,方差分析的原假设H0是:μ1=μ2=μ3=μ4 =.......=μn;而在另一些书上H0却是:σ1=σ2=σ3=σ4=........=σn。
我有点糊涂了,感觉上第一个假设更好理解,但我不知第二个假设是不是也对?
请朋友帮我解决这个困惑!
dingpeng
第一个是均值的检验;第二个是方差齐性检验。
一般检验均值的时候假定了方差齐性,方差不等的均值检验是著名的Behrens-Fisher问题,精确的检验很难寻求,都用大样本近似的检验。
所以实际中的建议是:先做方差齐性检验,若通过了,再作均值相等的检验。如果没通过方差齐性检验,那就麻烦了。
zenyfrank
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方差分析的检验用的是F检验,在教科书里F检验公认是检验方差是否相等,这就带来了矛盾。如果原假设是均值是否相等,那么用方差检验原假设是不是相差太远了呢?
请朋友们帮我解释这个疑惑。
ihsihs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
1,方差分析的原假设是检验均值相等,这是肯定的
2,方差分析模型中是有一些基本假设的,一般会去假设方差满足齐性,也就是各水平下的方差相等
3,你说教科书上公认F检验是检验方差是否相等的,这是你认识不足,可能你刚开始学概率统计时最早看到的F检验是检验正态总体的方差是否相等,但事实上是F检验有很多地方都有。 所谓F检验是指我们用到的统计量在原假设成立的时候服从F分布而已,不是说F检验就是检验方差相等的。
事实你在教科书上最早接触到正态总体的均值相等的假设的时候,可能显示U检验,然后是T检验,事实也可以做F检验,事实你去看看t分布和F分布之间的关系,你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