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公开的统计学是作为工具使用的,是政治的工具
统计人的悲哀
于是乎,公开的统计学是作为工具使用的,是政治的工具
----------与22楼探讨。
你或者说你从那个数据里看不到你真正想看的东西,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吧,哪个国家不会藏点掖点啥的,该
公布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你,有时候要从对方的角度换位想想啊
涉及到住户时通常都会按城市与农村来分类,不知道算工资时,尤其是平均工资时按阶层进行分类来计算。
实际中的统计工作很复杂、问题也多。
从基层报表起,就充斥着虚报、瞒报、谎报、乱报;各级统计局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大多不通业务(搞工业统计的没在工厂待过、搞基建统计的没去过建筑工地、等等,怎能知道基层数据的出处、真伪。)并没有责任心;统计学科知识存在一些根本性问题(如,平均数的统计意义、统计指数理论的错误等)且无人研究;凡此等等。
现在比较成熟一些的是数理统计,这其实是数学家的成就。羞煞通常意义上的所谓统计学家。
我们的辛酸谁人知[s:15]
网上看到了一条顺口溜就是挖苦平均数的:
“张村有个张千万,隔壁九个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人人都是张百万。”
(参见网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170892.htm )
中位数是穷光蛋,平均数是张百万。可见其荒谬和离奇。
统计人,同行间没有生存竞争、没有业务技能竞争,好混饭吃,何来辛酸。
统计人必须结合实际感受分析平均数有何统计意义,而不是为算而算、盲目地算出一个平均数交差了事。
回复第1楼的wanstats:也不知道资料的分布是不怎么样的
----抛砖引玉谈----
要合理地表达一般(工资、或其它)水平,就要摆脱统计教科书(平均数、中位数、众数)的束缚,开拓思路。
譬如,可以学习艺术比赛评分方法,去除10%最高(工资)数据,再去除10%最低(工资)数据,用剩下的80%数据求出平均数。这样得出的结果可能比较贴近大多数(职工)的一般水平。当然,具体怎样处理数据,还要根据实际问题作深入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详解中国居民收入构成:7亿劳动者年薪1万
2010-3-17 7:01:00 瞭望新闻周刊 共有评论14条 进入理财大学
根据全国总工会第六次职工调查所获资料分析,2008年7.75亿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只占GDP的29%,平均年收入11277元
长期以来,相当部分群众对国家统计局的居民收入数据持不信任态度。笔者多年追踪研究居民收入问题,经过认真核对后发现,居民收入在“总数”上没有大问题,问题出在不能“人均”,一“人均”,便将很多问题掩盖了。
普通劳动者报酬有多少
首先,对于农村居民收入,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9)》统计数,2008年中国城乡就业人员总数是7.75亿,其中乡村就业人员4.73亿,占61%。而2008年分摊到每个乡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是4760.6元,那么7.214亿乡村居民的总收入就是3.43万亿,相当于每个乡村就业人员年收入7252元。
其次,对于城镇居民收入部分,2008年中国城镇的“单位从业人员”是1.7096亿人。其中,“单位职工”是1.1515亿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67%。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职工工资,就是指这1.1515亿“单位职工”的职工工资。
“单位职工”为什么比“单位从业人员”少1/3?根据国家统计规则,私企职工不属于国家统计的“单位职工”范畴。而私企职工2008年已有5124万人。计算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收入,显然不能忽略私企职工的收入。
根据全国总工会第六次职工调查所获资料,包括私有企业在内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007年是16395.48元。现官方宣布的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7.2%,则2008年包括私企在内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19216元,与中国城镇的“单位从业人员”相乘,3.29万亿就是城镇单位职工(包括私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总收入(其中也包括在“单位”工作的进城农民工工资)。
2008年城镇还有3609万个体劳动者,以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他们的总经营净收入共0.88万亿元,平均每个个体劳动者收入2.44万。
同时,2008年,城镇还有什么类都归不上的9505万就业者。这些人虽然根据统计部门对“就业人员”的定义,“在一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属于就业人员,但他们没有“单位”,也没有在“个体”登记过,应该是属于没有相对固定工作的一族。这部分人的工资就按全总调查的普通工人人均工资2008年增长后的工资数据计算,收入总数是1.63万亿。
以上相加为9.23万亿,扣除重复计算的农民工工资收入后,就得到了2008年中国普通劳动者报酬总数,共8.74万亿。这意味着,2008年7.75亿的中国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9%,每个劳动者的平均年收入11277元。中国的国民消费之所以难以启动,根源也许在此。
以上是劳动者报酬全貌,但不是居民收入全貌,居民收入还要包括“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两项。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人均财产性收入计算,2008年国民的财产性收入约有0.34万亿;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离退休金,2008年,国民的转移性收入约有2.62万亿。再相加后共11.7万亿元,这就是笔者计算的中国普通居民总收入,也只占GDP的39%。
“不普通居民”收入有多少
以上计算的只是“普通居民”的收入,还有“不普通的居民”。其收入,国家统计局计算了。如果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城镇人均总收入17068元乘以城镇人口6.0667亿,农村人均纯收入4760.6元乘以农村人口7.2135亿,城乡居民收入总数是多少呢?2008年应该是13.8万亿。13.8万亿减去11.7万亿,为2.1万亿。这2.1万亿是谁的收入?但肯定不是普通生产经营者的收入。
但这笔收入的确是有主的,也的确是一小部分居民的收入。这些收入通过什么途径得到?应该说是有明途径,也有暗途径。明的途径,就是那些年收入千万、百万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管的收入、不会对外公布收入的民营企业主的收入;暗的途径,要等到哪一天“东窗事发”才会知道。
而且,从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职工平均工资与全总第六次职工调查得来的职工平均工资之差异,也能得到佐证。2007年全总调查的职工平均工资是16395.48元,与2007年的国有单位平均工资26620元相比,绝对值少10224元,仅仅是国有单位平均工资的62%。
在所有的统计项中,国家统计局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的统计从计划经济时期开始就有一套规范完整的计算方法,对国企职工工资的统计数,其实最不该怀疑。问题只是出在“平均”上。应该说,国有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这么高,都是借了“高管们”的光,是被“高管们”的高工资“平均”上去的。这样才“平均”出了国企普通职工也难以接受的“职工平均工资”。
当然,全总调查的职工平均工资数如果不是将私有企业职工工资统计进去,也不会这么低——普通工人平均工资仅仅13871元,比2007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职工平均工资”少11061元,只是官方统计的职工平均工资的56%;比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少12749元,只是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52%。(《瞭望》新闻周刊)
----------------------------------------
朱庆元按语:对平均数的认识,此文可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