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7580
在综合评价中,很多时候都与指标的方差有关。比如加权,有一种加权方法叫做离差权法,就是以这个指标的方差作为权重。我认为,方差大,表示这个指标在被比较的不同对象间区分较大,方差小,表示这个指标在被比较的不同对象间区分较小,为什么区分就很大的就应该加权重呢?
还有一种加权方法,叫做最优权法,它首先定一个目标函数,在这个目标函数下,求得最优的权中,而这个目标函数就是价值函数的方差,也就是说,它的目标是使得评价结果在评价对象间区分越大越好。难道我们综合评价的结果就是追求区分越大越好吗?
yihui
你要讲清楚“加权”的“加”是怎么做的,如果只知道“权”,我们无法对这些方法进行评论。
cin7580
加权一般就是指标值乘以权数
rtist
你确定以“方差为权重”?而不是方差的倒数,或者标准差的倒数?
yihui
嗯,我上面的意思就是“怎么加”(当然不是问加减乘除的加法怎么做),就是说对方差进行了怎样的处理后加权。
另,评价的结果也不一定要是区分越大越好,大家都优秀或者大家都很差,这些情况都能出现,顺其自然。
江郎才劲
好像解释得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