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电我有不同理解,诚然收集的数据是原来研究的一部分,但即使是同样的一组数据也可能由于分析的侧重点或方法不同得到与原论文并无太大关系的论文,这个时候并不见必须引用人家的论文吧,否则是不是有引用泛滥的嫌疑,这个时候即使将对方列为作者之一也算不上一稿多投吧?更何况没有对方的数据重新分析也没有可能性,对方提供数据对重新分析是有贡献的。<br />
实在没法理解,既然承认搜集数据是原始研究的一部分,那么不管新发表的论文关系有多大,哪怕是否定前文结论的,使用别人的原始数据就相当于引用了原始研究的一部分了。不是引用泛滥,而是必要的引用。
原始作者搜集数据的贡献是一次性的,因此绝不应该得到两次credits;加上他肯定是有问题的,除非他给你的数据有一部分还没有发表,那么这一部分新数据是他的贡献。如果这也要给原来的人authorship,那一个review出来岂不是要上千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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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liutyy于2006-10-29 11:25发表的“”:
我当然不是说把authorship作为礼品来交换数据,我的意思是说人家提供了数据,为你的分析提供了根据,所以应该列为作者之一,这也可以算作是感谢之一吧?当然署名还是要争得对方同意的。[/quote]他对新研究没做贡献,提供数据是附属他前一篇论文的“责任”,就像提供他的实验试剂给别人重复实验一样。honorary authorship是绝对应该避免的。
[quote]另外如果对方的数据也是引用的那就需要寻找源头了,如果找不到源头了,那就应当在文末对数据提供方表示感谢并说明数据源的问题。[/quote]第一,找不到源头的数据不应该使用(至少我不会相信这种数据的可靠性);第二,如果必须要使用,应该在文中明确。
[quote]重新分析相同的数据,如果大家的侧重点和方法相同那么应该得出的是相差无几的论文,这种论文应该是不适宜发表的吧?[/quote]适不适宜发表取决于是否有新的贡献,以及贡献量如何;如果是单纯的验证性研究,一般肯定要重复搜集数据这一步,这是新搜索的数据属于新研究的一部分。